祁东县通报5起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典型案例
4/20/2018 9:43:36 AM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日前,祁东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查处的5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白地市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邹秋香诱导学生购买目录外教辅资料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开学初,白地市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邹秋香在黑板上抄《名校课堂(语文科)》(目录外教辅资料)等的习题作为学生作业,变相诱导学生购买《名校课堂(语文科)》和《帮你学语文》等目录外教辅资料。2017年12月6日,县教育局给予邹秋香警告处分。

     洪桥中学邹永良有偿家教家养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洪桥中学初二(453)班班主任邹永良在祁东县城鼎山东路525号租住的套间里对本班学生有偿家教家养,共收取10名学生生活费41500元,截止案发还剩余生活费30500元(不当得利9750元)。2017年12月6日,县教育局给予邹永良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剩余的30500元(含不当得利9750元)已退还给学生家长。

     洪桥中学刘彩云有偿家教家养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洪桥中学初二(454)班班主任刘彩云在祁东县城鼎山东路329号附三楼租住的套间里对本班学生有偿家教家养,共收取9名学生生活费40000元,截止案发时还剩余生活费29900元(不当得利9900元)。2017年12月6日,县教育局给予刘彩云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剩余的29900元(含不当得利9900元)已退还给学生家长。

     洪桥中学龙琳有偿家教家养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洪桥中学初二(442)班班主任龙琳在祁东县城鼎山东路448号四楼所租的套间内有偿家教家养,共收取12名学生生活费43800元,其中不当得利13510元。且在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该校个别班主任有偿家教家养问题进行了查处,并明确要求存在家教家养问题的教师进行整改后,仍未主动整改或停止其有偿家教家养行为。2018年1月,龙琳已将获得的不当得利13510元退还给学生家长。2018年2月24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龙琳记过处分。

    洪桥中学刘毓萍有偿家教家养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洪桥中学初一(474)班班主任刘毓萍在祁东县城鼎山东路448号三楼所租的套间有偿家教家养,共收取15名学生生活费62600元,获不当得利16000元。且在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该校个别班主任有偿家教家养问题进行了查处,并明确要求存在家教家养问题的教师进行整改后,仍未主动整改或停止其有偿家教家养行为。2018年1月,刘毓萍已将获得的不当得利16000元退还给学生家长。2018年2月24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刘毓萍记过处分。(祁东县纪委监委)

版权所有:中共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祁东县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湖南福每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祁东县县委大院 湘ICP备20200211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