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变了味的“捐款”
10/11/2019 8:36:52 AM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真想不到6年前以‘捐款’名义上交给村里的‘建房管理费’还能领回来,真是感谢党和政府!”11月14日,在郴州市嘉禾县塘村镇纪委清退违纪资金现场会上,高峰村一位村民喜笑颜开地说道。可让人纳闷的是,既然是“捐款”怎么又给退回来了呢?这事得从2012年一次会议说起……

  资金缺口 捐款来凑

  高峰村在合并以前称尹郭村,当时该村郭家自然村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于2012年3月召开自然村议事会,主要是研究在本自然村进行旧村改建事宜。会议决定对旧村改建区域内的旧房和宅基地由自然村进行征收、拆除、规划后,划分宅基地卖给本村有需求的村民建房,其中拆除面积80平方以上的村民可以优先选择宅基地,村里协助建房村民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当年6月,为了平衡未获得危房改造补贴的村民,充实旧村改造资金,原尹郭村支部书记尹某组织旧村改造小组成员和危房改造户召开座谈会,这次会议则主要是研究为了解决旧村改建资金,决定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村民每户收取500元以上的“捐款”,美其名曰“建房管理费”。对于这个违反群众纪律、随意筹资筹劳的决定,当时所有参会人员觉得只是为村里建设捐款,权当做了一次公益,所以均未表示异议,而一致表示同意。

  随意加码 越捐越多

  当年12月20日,原尹郭村召开村支两委会,会议研究了尹郭村到塘村镇的公路维修问题,由于存在资金缺口,于是决定将“捐款”数额加码,从危房改造村民得到的上级补助中每户抽取1000元用于解决公路维修的资金缺口,与会人员均表示了同意。

  2012年,国家下拨给危房改造户的补助为7500元/户。按照之前的会议决定,尹某等村干部分别向10户危房改造村民以“捐款”名义收取了1000元或1500元不等的“建房管理费”,共计13000元。 2013年,国家下拨给危房改造户的补助减为7000元/户,但村干部向6户危房改造村民收取的“建房管理费”不减反增,统一收取了2500元,共计15000元;2014年,在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没有提高的前提下,村干部向一户危房改造村民收取了4000元的“建房管理费”。自此三年,尹郭村以“捐款”名义共向17户危房改造村民收取“建房管理费”32000元。

  虽不利已 确属违纪

  经查,村干部以“捐款”名义收取的这笔“建房管理费”确确实实用在了村务开支、道路维修以及修理涵洞工程上,但是却不能抹灭其违反纪律的实质。2018年2月,塘村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原尹郭村村干部存在违纪问题。经该镇党委同意,塘村镇纪委立即成立了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2018年4月,对尹某等四人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在组织审查期间,尹某等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将违纪款32000元交镇纪委暂扣,并作出了深刻检查。“我们一直错误地认为这些钱是用在了村里,没有进自己口袋应该就没什么事,但是没成想还是违反了纪律。以后我们还是要多多学习党纪法规,不触‘红线’,始终做到遵规守纪。”9月,尹某等三名村干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一名村干部给予了批评教育。

  执纪者说:当下,不乏有村干部打着村级建设、村务开支的名义,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对贫困户的各类补贴进行“雁过拔毛”,这不仅侵害了贫困户的利益,换言之,无异于让中央的精准扶贫目标难以实现。应此,我们应力斩伸向扶贫领域及“雁过拔毛”的黑手,向一切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的行为说“不”,用坚强的纪律保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嘉禾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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