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雁过“吞雁”
5/6/2019 3:42:53 PM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他备受村支两委信任,却被钱财诱惑蒙蔽了双眼,私欲膨胀下“瞒天过海”侵占75户村民农赔款;事情暴露后,他期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孰不知“拔了的毛,吞了的雁”岂是还回去这么简单。

  “我积极退还占用的赔偿款,恳请组织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做人。”冷水江市铎山镇龙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报账员谢原江懊悔不已。今年9月,谢原江因侵占集体农赔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龙台村村支两委相关人员也均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备受信任冒名签订协议、私欲萌生侵吞所有的农赔款、被询问时隐瞒农赔款事实,面对村民农赔款这只“大雁”,谢原江贪欲膨胀不是“雁过拔毛”而是“雁过吞雁”,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一份“不存在”的协议

  2017年,铎山镇原新台村与原青龙村合并成立龙台村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工农办来到龙台村,对与原新台村、原青龙村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部终止及重新签订。

  彼时,一份《关于铎山镇新台村农田的补偿协议》映入众人眼帘。村支两委瞠目结舌,这不正是被谢原江多次否认,说“不存在”的那份协议吗?一时间,村里炸开了锅。

  “我们这么信任他,没想到全被他蒙在鼓里!”

  “协议上还有村主任的签名、村里的盖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协议还是2012年签的,这么久了为何一直没人发现?”

  “从未领过一分的农赔款,钱都哪去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龙台村村民一纸举报信送到了市纪委,“铎山镇原新台村村支两委部分工作人员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农田补偿协议,并从2012年开始领取补偿资金,却从未发放给任何村民。”

  “6年的农田补偿款‘不翼而飞’,严查!”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肖元意当即作出批示。

  随着调查组多方调查取证,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浮出水面。龙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报账员谢原江连续6年侵吞75户村民农赔款共计294243.3元,时间之久,范围之大,令人震惊。

  冒名签协议

  谢原江自2008年6月进入原新台村村支两委工作后,长期负责村委会的财务报账及工农矛盾调处工作,由于工作积极主动,他备受村支两委信任,一直保管着村委会公章。

  2011年,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工区影响区扩大,导致原新台村5组、7组和8组的部分农田沉陷。

  “村委会要我去跟煤矿沟通,对受损的农田进行赔偿”。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谢原江多次主动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工区工农办进行沟通。那段时间,他每天往返于三工区和家之间。

  2012年,谢原江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一起进行现场勘测、鉴定和丈量后,划定了受损农田补偿红线范围。

  就如何对农户进行补偿签订协议时,受村委会委托协调此事的谢原江为图“省事”冒名替村主任签了字。因盖有村委会公章,且一直是谢原江在协调此事,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便也未做它想。

  频伸黑手终自食恶果

  2013年底,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工区通知谢原江去领农赔款,面对这只“大雁”,谢原江动起了歪心思。

  “领到补偿款时,正值别人向我讨债,我想着签协议的时候,村主任的名字也是我代签的,整个事就我一个人知道,就先‘借用’下......没曾想到后来就再也管不住自己的手了。”

  2014年,谢原江领取农赔款56262.8元;

  2015年,领取农赔款98176.5元;

  2016年,领取农赔款17268元;

  2017年,领取农赔款86868元;

  ......

  心中没有了纪律,谢原江便如开启了堕落的开关,他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自己说还在协调,这笔钱没人管也没人知道,完全可以‘借着用’”。

  期间,对询问协调进度的村支书和村民,谢原江均答复“还在协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7年5月,有村民找到村支书,告知其每年村里有4万多元的农赔款。

  “没有这回事,你不要相信他。”面对村支书的再次询问,谢原江信誓旦旦地回答。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村民们时不时地“窃窃私语”,让谢原江心里忐忑不安,“东窗事发”的巨大压力让他惶惶不可终日。他开始四处筹钱以保证账面“准确”,期许将被“吞了的雁”一笔一笔还回去,让事情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孰不知已“插翅难逃”,为时已晚。

  2018年7月,市纪委找谢原江谈话。“你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雁过吞雁’,啃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是要严惩的。”在市纪委审查人员推心置腹的教育下,谢原江方如梦初醒,面对自己的错误和无知,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冷水江市纪委监委 张伟琳 戴乐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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