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5/4/2016 3:53:13 PM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祁东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6日至12月6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祁东县进行了巡视。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祁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逐条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立行立改,狠抓落实,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总的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从政环境、政治生态不优的问题。强化思想建党。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和“学法规、明纪律、找问题、促整改”专项活动,确定2016年为全县“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素质提升年”,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基层干部队伍。引导干部按正常程序和途径反映问题,严厉查处诬告、造谣、恶意中伤行为,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对为人正直、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鼓劲打气。

    2.关于县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出台《中共祁东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祁委[2016]28号),进行了规范。参照市委做法和相关规定,邀请县委正副县级干部列席常委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3.关于对县人大代表提名候选人把关不严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剖析,认真吸取教训,依法严格换届程序。决定暂停徐俊红等7人代表职务。出台《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祁办发〔2016〕3号文件)等文件,坚持把铁的纪律贯彻换届全过程,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关于个别干部对巡视工作不配合的问题。县纪委责令相关“吃空饷”人员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并确定下一步的处理措施;责令刘某上缴吃“空饷”期间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责令黄土铺镇党委、政府对刘某吃“空饷”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其立即正常上班。对县城建投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5、关于改变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比较普遍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问责制度,强化“专款专用”意识,立案处分邹某、熊某等12案22人,给予开除党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收缴被挪用专项资金3751万余元。对于县住建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7.64万元的问题,县住建局已从局机关财务账户划拨50万元资金到乡镇财务专户,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周某诫勉谈话。

   6.关于惠民惠农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查处了官家嘴镇两起违规案件,追缴惠农补贴资金1.93万元,处理责任领导2名。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新农合监管力量,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督查,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查处了县洪城综合医院等相关问题,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将集体退耕地经营权明晰到户,将延长期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做到资金发放率100%,到户率100%。正在调查处理马杜桥乡林业站原站长雷某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

    7、关于“雁过拔毛式”的套取资金私发滥发的问题。抓获套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涉案对象32人,收缴涉案资金3159.3万元,13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或政纪处理。县除险加固工程步云桥水库坡改梯项目相关问题,已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均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给予套取国家客渡船燃油补贴资金的相关当事人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8、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2011年至今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下发了相关文件,统一规范招投标行为。县纪委对县水务系统相关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个人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利用职权帮助工程承包商牟利。出台了相关文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对县城新区雨污分离、莲花路东段沥青改造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制订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监督部门职责,发挥好监管作用。严格招投标项目审批程序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9、关于规划执法不严,房地产开发管理混乱的问题。完成了新区中学、新火车站片区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规,归阳、双桥等20个乡镇总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大了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关于省巡视组反馈“交通国际”项目非法改变容积率的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土地出让金已核算,下达了《土地价款催缴告知书》。

    10、关于对私房建设管控不力的问题。抓好自查自纠,对祁东县私房建设情况全面摸底。公布清查结果,对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好耕地,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采取超强措施,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打击重点,联合检察、公安、法院、电力等单位采取强制性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1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并帮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召开了祁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县财政、发改、公安等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关于祁东县还存在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和纠正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参与企业经营和从事经商活动的行为;着力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问题,并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对在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工作的情况进行摸底。严格审查备案,对各单位上报数据经过了全面摸底筛查。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3、关于存在任人唯亲的问题。在县委常委会上通报了该项问题;组织全县处级干部学习了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对新老县级领导亲属子女工作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更细致的深入考察,全方位监督其现实表现。

    14.关于一些有争议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的问题。在县委常委会上通报了该项问题;组织全县处级干部和正科级实职干部学习了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利用县乡两级换届的契机,对现任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深入考察,对不称职的按规定办理。

   15.关于广泛征求意见不够,用人标准把关不严的问题。 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上通报了该项问题;组织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学习了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后凡是组织民主推荐,单位人数10人以下的,把推荐范围延伸到下一级对口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应参与推荐。加强干部监督力度,保障县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运转。

    16.关于干部选任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通报了该项问题。组织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已对少数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通过提拔调任的方式严格按规定处理到位。今后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7.关于讨论决定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在县委常委会通报了该项问题。组织县委常委会参会与列席人员学习了《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湘办发〔2010〕21号)文件。出台了《中共祁东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祁委[2016]28号),对讨论决定环节进行了规范。

   18.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扎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并拟对涂改造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室日常工作管理。在干部档案室库房、整档室装置了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干部档案安全管理。新抽调了20名同志从4月15日起开始科级干部档案的复审工作。

   19.关于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度较慢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违规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尽快消化。2015年12月24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15名正科实职干部不再担任实职。2016年4月21日,通过改非方式消化乡镇科级领导职数5个。在以后的干部工作中一定坚持按政策执行,不能出现任何偏差,杜绝出现新的违规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20.关于干部配备不平衡,部分县直单位结构性超编严重,混编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违规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尽快消化,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并在2017年9月底前要基本消化到位。采取更加刚性的措施,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计划的落实。根据单位职能变化和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由编制部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三定”规定,逐步消化现有混编混岗情况。对各单位借调干部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混编混岗,已经对全县各单位进行了一次混编混岗的情况专项督查。在以后的干部工作中一定坚持按政策执行,不能出现任何偏差,杜绝出现新的类似问题,并对违规情况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1.关于不少单位在编制部门未核定职数的情况下,违规配备干部、变相增加职数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违规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尽快消化,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采取更加刚性的措施,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计划的落实。根据单位职能变化和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由编制部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三定”规定,并对变相增加职数的情况进行纠正,并按规定追究责任。在以后的干部工作中一定坚持按政策执行,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不能出现任何偏差,杜绝出现新的类似问题发生。

    22、关于事业单位违规进人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向县委常委、县编制委员会通报了该问题。组织县委常委、县编制委员会学习了相关文件制度。明确进人流程,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彻实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理监督和责任追究要求,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已对违规开编进人的情况进行核查并拟作出处理。除严格规范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以外,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流程。

    23、关于对“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召开了全县性的动员大会,下发了《祁东县2015年进一步治理“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治理力度,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为避免治理行动再次流于形式,方案中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除处分当事人外,对漏报、瞒报或治理后仍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的责任。及时收缴“吃空饷”违规所得,务必将“吃空饷”治理落到实处,并建议县纪委对未能及时上交违规所得人员及未能及时返岗人员予以开除公职处分。在巩固现有清理成果的基础上要求将“吃空饷”治理工作常态化。加大对临聘人员的清理力度,开展专项督查,对清理出来的对象一律先停发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再分类处理。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24、关于县委以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纪委把落实“两个责任”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强化宣传教育。在祁东电视台“廉政祁东”专版推出“两个责任书记谈”专题报道,把“两个责任”纳入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常规巡视监督内容。强化建章立制。

    25.关于以往对腐败问题的查处督促不力的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巡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关键岗位跟踪督评等制度,加大对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继续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着力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督促有关主责部门深入推进权力清单、“阳光工程”等有效预防腐败工作。

    26、关于对纪检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县纪委内设机构已调整到位,并配备了相应人员。为3个乡镇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对乡镇纪委委员的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前期对乡镇纪委委员初步人员进行了摸底、把关及初步审核。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全员配齐纪检工作人员队伍。县直机关和省市驻祁东单位的监察室主任配备待县纪委换届之后落实到位。支持纪检工作,由县乡财政对纪检工作经费专款专列专用,并对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研究并认真加以解决。

    27、关于个别纪检干部工作打折扣、搞变通、以案谋私等问题。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该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祁东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步骤和整改时间表,要求动真碰硬,严肃整改纪律,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对省委巡视第四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作了全面详细的安排,要求全县纪检系统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整改,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祁东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十严禁”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言行。

    28、关于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牵头作用不够,纪委、审计、检察等监督、执法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问题。召开了祁东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调整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的责任和程序,对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工作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将全县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协作配合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考核范畴。打造祁东版“护廉网+”工程,实现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的深度融合。

    29、关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力,办案力量不强,人员素质不优的问题。县纪委从县直单位抽调了5名工作人员到县纪委跟班学习。选送了10名业务骨干参加市纪委举办的“铸剑工程”第1期业务培训班。4月下旬,县纪委书记参加中央纪委专题培训。抽调了5名办案人员到市纪委办案,以案代训,提高整体办案能力。加大遴选纪检监察干部力度,已经向有关部门呈报相关方案,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

    30、关于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职能弱化,缺乏监督的责任感和勇气,未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制定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其常委会述职报告制度》及《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或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制度》。按照约谈制度对零办案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重申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得兼职及分管其他工作,确保专职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由纪委纪检干部监督室负责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31、关于反映征地拆迁的矛盾诉求较多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269件案件中有关征地拆迁的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将29件涉及征地拆迁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领导包案,要求包案领导,严格落实“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合理诉求、包思想转化、包稳控管理、包停访息诉)和“五定”(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定要求、定奖惩)工作责任制。

    32、关于群众关注的看病就医、子女就学、供水供电、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看病就医方面:制定了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整治医疗卫生行业不规范行为;努力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在卫生系统开展“十查十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将查出的问题逐一反馈给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加强药品采购、供应监管。关于大班额问题,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通过核查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做好生源的界定工作; 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平均班额已达到60人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准接收转入学生;关于“仍然存在乱收费“问题,出台了《关于禁止中小学和中小学在职教师乱收费、补课、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暂行规定》;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中小学校明察暗访,始终保持严惩隐性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强力紧抓水质净化,着力抓好供水水源地建设,提高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环保意识;定期更换水厂石英砂,勤洗沉淀池、滤池、清水池。不断延伸管网建设,不断健全供水服务。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和加大优质服务力度,严格实行精细管理,优化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治安,截止目前,破获刑事案件1862件,同比去年上升3.5%;查处治安案件920件,同比去年上升3.3%,特别是侵财类案件得到了明显遏制,

    33、关于一些村居组织软弱涣散,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排查并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开展“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出台专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开展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侵占群众利益、处事不公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县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坚决查处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

    34.关于三公经费超支数额较大的问题。制订了《三公经费超支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方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2015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纪委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县国土、交通、建设、农口系统就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审计提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召开了祁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了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制订了《祁东县关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用、公开、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化管理财政支出,有效遏制“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35、关于2012年至2014年,全县部分单位超标准、范围发补贴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强对津补贴管理和使用监督。制订了《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方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县国土、交通、建设、农口系统就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审计提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制订了《祁东县关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发放补助范围等作出了具体界定,规范化管理财政支出,有效遏制乱发补助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36、关于2013年县农合办违规发放误餐补助的问题。县纪委就县农合办违规发放误餐补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查结后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对县农合办主要负责人汤顺德同志给予诫勉谈话。

    37.关于违规用公款送礼的问题。制订了《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的整改方案》召开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整改责任人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县审计局2015年度审计报告梳理出来的存在大额发票报账金额多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发现审计局要求整改的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制订了《祁东县关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38.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索拿卡要的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深化集中办公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利用行政效能语音视频监察系统,通过该系统及时发现公职人员工作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人员“索拿卡要”行为。

    39.关于土地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我县房地产企业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相关房地产公司进行勒令停工、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应处罚。对工业园11家入园企业的入园协议及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初步审查。将对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的四家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对以后申请改变用途的情况一律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

    40.关于集体土地私下交易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制定了相关文件,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集体土地私下交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开发商非法开发的商品房,基层组织以各种名义建设的商品房,特别是在建、在售的商品房。

    41.关于乱占耕地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开通了12336国土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用地未批先用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了省厅验收。

    42、关于有的重点工程事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不够的问题。开门编规划,在线抓审批,库中选项目,在县城三处有大型显示屏的地方进行规划批前和批后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收集民意、集中民智、顺应民愿,进一步增强决策科学性。对重点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程序征求意见,充分论证,严格把握工程的质量关。

    43.关于县保障性住房入住率不高的问题。全面清查保障房入住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保障房分配工作,形成了保障房分配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分配工作。

    4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玩心重,牌瘾大,经常聚成小圈子打牌赌博的问题。成立整治赌博问题专项督查小组,开展专项清查行动。按处分程序对有赌博、吸毒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出台《祁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编制及违规进人问题作出进一步规范。

    45、关于有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填写相关资料上报涉毒公职人员情况。对曾经因吸毒被查处过的公职人员进行突击尿检,加强监督检查。县禁毒办拿出方案,对社会人员吸毒贩毒进行打击处理。对已查明的涉毒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任务依然比较艰巨,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阶段,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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