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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发在祁东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上的报告
10/21/2020 3:50:06 PM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在坚持中深化 在深化中坚持

努力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杨 宏 发

(2019年2月13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努力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登峰书记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 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县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勇于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县委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以纪律为纲,政治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全县科干班、青干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教学课程,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书籍11500余册,建成开福文化广场、祁东火车站站前广场、河洲镇祥和村等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拍摄了祁东县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警示片——《贪欲之祸》,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贯彻执行衡阳市委《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十项措施》,落实谈心谈话、家访、体检制度,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严把“廉政审查”关,对2239人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回复。在巡察监督、作风督查、纪律审查、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评议等各项活动中,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并做到履责有据,纪实留痕。

      (二)坚持以改革破题,监察体制效力逐渐释放。成立了县监察委,组建了监委领导班子,12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完成更名并挂牌。实行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信息技术保障办公室,从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部门转隶18名同志到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委12 种调查措施,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人员全面融合、工作全面聚合,人财物集约配置,制度优势正在向治理效能转化。查办了县经济开发区周芳挪用公款案,该案是《监察法》生效后,全市首例由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全年移送审查起诉8件13人。

      (三)坚持以作为立威,服务保障功能更加显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检查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围绕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继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用经费使用等四个专项检查,对县内11家非法从事“信用贷”、“房贷”、“车贷”等“现金贷”业务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围绕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5个督查巡查组和4个暗访工作小组采取每月一主题、“四不两直”“点穴式”的方式,加大对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扶贫行业部门督查巡查力度。受理问题线索453条,立案1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组织处理32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追缴违纪资金222.9508万元。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4期,在《三湘风纪》扶贫专栏发表工作动态12篇。围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太和堂镇牛子庙村炼油厂污染环境事件进行追责,12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四)坚持以担当续篇,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持续高压震慑。一年来,县纪委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471件,处置问题线索403件。共立案361件,同比增长15.3%;结案358件,同比增长14.4%;处分357人,同比增长14.8%,涉及乡科级干部41人。给予党纪处分233人,政务处分168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人,挽回经济损失748.48万元。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分308人,第三种形态处分76人,第四种形态处分13人。经市纪委监委指定,县监察委员会查办了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郭三平严重违纪违法案,该案是我县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的典型案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集问题线索52件,处理43人次,其中党纪处分9人次,政务处分7人次,组织处理30人次。对彭展保、龙科涉黑案涉及的30余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强化反腐败协调牵头作用,处分党员干部赌博、吸毒、酒驾等违法犯罪问题69人次。

      (五)坚持以预防为先,监督探头覆盖日趋全面。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针对上班纪律、操办酒宴、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紧盯“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下发通报7期,通报批评143人。利用祁东手机报、祁东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编发廉政提示短信30万余条。查处“纠‘四风’、治陋习”问题59起,处理7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24起,处理48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因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不力被免职。开展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涉矿涉砂经营性活动、追逃防逃等专项整治,规定时间节点,推进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巡察监督,常规巡察3轮,巡察单位13个。累计个别谈话845人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568条。

      (六)坚持以素质强身,纪检队伍形象有效提升。坚持以更高要求、更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时传达了省、市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了李政科、曹明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警示大会,收看了全市纪检干部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谈心得,写体会,强化执纪者更要守纪的观念。邀请市纪委副书记、调研法规室主任等来祁进行授课。选派30余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市纪委参加党纪法规、“铸剑工程”等业务培训。从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先后抽调了12名同志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工作力量。强化内部监管,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3件,信访结案16件,立案2件2人,函询4人,提醒谈话2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广大纪检干部的团结奋斗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县监委,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纪律审查、作风督查、专项治理和基层反映等情况来看,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存在着宽、松、软等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嘴上喊得多,实际行动少,甚至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把全面从严治党仅仅写在文件中,落实在响亮的口号上;有的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遗毒流弊仍未肃清,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陋习还比较突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甚至严重违纪;此外,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本领有待提高,日常监督方法手段不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监督执纪问责不够精准,在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存在差距,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转型之年。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标志反腐败斗争决战进入第二阶段,从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向标本兼治转化。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履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五个祁东”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深化思想教育,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抓好专题教育活动。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从县纪委抓起、从县纪委常委会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来一次深刻的思想改造,不断校准定位、提高站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聚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拉“山头”、架“天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关系等问题,坚决将政治上离心离德、行动上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清除出队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锋芒和“辣味”。三是保障政令执行畅通。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开展到哪里。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持之以恒将主体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压实到基层,落实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各方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一是推动面线工作统筹。推动落实“两个为主”,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统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实现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的内涵式发展。二是推动条块监督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的工作机制,落实报告工作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干部,在发现线索、问题初核、案件移送等方面与委机关各室加强衔接配合,把“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三是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全面向乡镇派驻监察员。全要素、宽领域推进监察实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等工作规则,整合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法法衔接,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规定,厘清履职边界,完善程序规定,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深化作风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加强日常检查与紧盯重要节点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日常。二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省委“约法三章”,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喊口号、装样子,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弄虚作假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围绕 “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激励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大胆干事创业。

      (四)深化监督职能,实现各类监督无缝衔接。一是抓紧抓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八小时以外”特别是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从点滴做起,从具体问题抓起,把日常监督抓严、做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谈话函询结果向本人和单位反馈,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谈透。加强对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整体研判,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一一“画像”,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二是协同推进巡察监督。深化政治巡察,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和重点,以“四个意识”为标杆,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继续按照“一托二”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巡察,并将乡镇(街道、管理处)以及扶贫领域巡察作为重点。积极配合开展衡阳市县市区交叉巡察,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三是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一盘棋,融合四种监督手段,整合四种监督力量,一体推动“四个全覆盖”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五)深化专项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领域督查巡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加大直查直办力度。聚焦群众诉求,对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领域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做到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个领域、规范一个行业。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和对比碰撞,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持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三是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深入推进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教材、校服及克扣学生伙食等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医保等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深化纪律审查,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是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执法司法、金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存在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毫不手软。严厉打击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提篮子”、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二是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查调查职能,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建立健全行贿“黑名单”,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人身、财产权益。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加强重点个案攻坚,把追逃追赃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证照管理、打击地下钱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彰显法治权威。三是坚持以案促改。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督促发案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明底线。做好典型案例的公开通报曝光,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等工作,强化知耻知止氛围。

      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明确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为下一阶段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全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将忠诚干净担当融入血脉与灵魂,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与考验,才能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一)“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硬在思想上。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带头讲政治。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特殊使命,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把深化标本兼治作为重要途径,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根本目标,自觉看齐跟上,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部署。当前,市县机构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监督,一方面卡住源头,在决策环节上就保证落实中央精神不偏离;另一方面强化过程监督,用精准化的监督检查、动真格的坚决查处、强有力的严肃问责,为改革保驾护航。

      (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硬在能力上。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增强纪法思维,实施靶向治疗、精准监督。要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标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全面履行、一体推动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有机统一。要切实提升精准执纪执法的能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精准把握方向,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调查取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处置问责。坚决纠正只问责不督促整改、简单靠问责推动工作的错误行为,防止问责简单化、扩大化倾向。要紧紧抓住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安全、借调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守安全文明办案生命线。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化工作,尽最大努力挽救干部,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三)“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硬在作风上。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远离官僚主义,杜绝形式主义,警惕享乐主义,拒绝奢靡之风,时刻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坚决防止党员干部人际关系庸俗化倾向,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真正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开展起来,敢于发声亮剑,坚决不做“两面人”。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带头讲程序、讲规矩、讲规范,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纯洁队伍。

      同志们,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远没有到可以松劲歇脚的时候,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努力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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