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3 16:17:40 来源:祁纪 作者: 录入:祁纪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祁东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凝聚共识,上下联动,为巡察整改工作筑牢思想基础。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领导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二是迅速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实效。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升整改任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等办法,有序推进整改,做到标本兼治、落实见效。三是坚持真改实改,推动整改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加强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整体提升的重要动力,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党组书记李星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部署、督导。统揽主抓巡察整改,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线索处置亲自过问、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全程指挥调度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认真听取整改意见,围绕巡察整改进行深入学习、分析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1件信访件,已办结3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反馈问题: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重安排、轻落实,中心组单次集中学习内容过多,学习讨论交流较少。二是理论学习不深入。法庭参加法院集体学习时间不多,庭内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偏少,且学习时间不具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每次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其他党内会议,在研究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之前,第一项议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指示批示精神等有关内容,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党组会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均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院理论中心组已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主题进行5次专题研讨交流,邀请县委宣传部进行巡听旁听,对学习进行监督指导,切实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二是按照法庭地区分布成立联合党支部2个。统筹法庭学习管理,明确学习时间,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自主学习为辅,分管领导和政治部对各法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下半年以来,法庭开展政治学习6次,参与院内法官大讲堂业务学习4次,保证政治学习内容占学习内容的三分之二,每次学习明确记录时间、地点、人员。 2.反馈问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向各部门通报发改案件情况,定期对案件质量和司法质效进行分析报告,并对各部门、各法官的案件发改情况进行评级。截至目前,全院各类案件发改情况有了很大改善,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同比明显下降,效果凸显。二是通过召开庭务会议及刑专会等对案件进行讲评,对疑难复杂、新型案件,集中讨论研究类案平衡,避免判决与院内判决相矛盾、与上级法院判决相冲突。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四是审管办每周对立案9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距离审限0-5天案件情况进行通报。经督促,2024年我院没有一起审理周期超1年的案件。制定《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实时跟踪分析案件各项质效指标情况,聚焦问题和不足,全面强化统筹督促,针对性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效果。 3.反馈问题:绩效考核排名靠后。院领导班子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除程序性文书外,实体性文书由庭长和主管院长阅核,防止裁判文书出现事实认定不清楚、使用法律不准确、裁判尺度不统一等司法风险,确保办案质效和公正廉洁。二是利用“智慧审判”平台,每月定期将各部门、各法官以及辖区质效等案件数据情况制作成表并发给各部门和法官,对质效月排名落后的部门和个人在微信工作群予以提醒。目前十四个绩效指标均处于合理值区间或优良区间,综合绩效持续提升。三是制定《司法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了“突出实绩,有效奖励”的原则。考核指标量化,对员额法官结案任务完成情况的计算实施系数制,明确规定各类案件折算标准,以此实现对各员额法官的量化打分,奖优惩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办案质效负责,部门质效在年度综合管理考核中予以评价,对照计分规则核算考核得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压实。二是谈心谈话不深入。党组与干警谈话以工作安排为主,谈心谈话不深入。三是从严治警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已专题研究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且已召开两次全院性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压实。二是院长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实事求是,加大谈心谈话“深度”“力度”“温度”。今年三四季度院长与部门负责人围绕政治建设、工作业绩、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共计谈心谈话14次。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同志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每个部门均配备谈心谈话记录本,全程记录留痕。三是全面从严治警治院,抓严党员干部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院长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负面清单)》纪律党课,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利用反面典型敲响违法违纪警钟,教育引导干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5.反馈问题:执行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集中查控、事务集约办理,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将上年度旧存、终本、涉企业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湘执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定期开执行例会,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会诊”,研究执行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将任务分解量化,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近年来,在执行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人案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执行质效稳步提高。2024年司法网络拍卖59件,成交28件,成交金额5264.27万元;共梳理终本案件3498件,清理终本案件340件,执行到位6492.25万元;积极开展湘执利剑等各类专项执行行动10次,共走访201处,执行到位689万元;向公安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线索3条,审结2案2人;自2018年以来共执行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93件,执行完毕78件,实际执行到位560.5万元。 6.反馈问题:信访矛盾突出。巡察期间交办法院信访件26件,缠访闹访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加强院庭长对案件审判过程的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等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教育疏导、救助帮扶等工作的配合衔接。继续根据信访案件“五个一”工作要求,制定一案一方案,并明确包案责任人和包案领导。通过领导接待、实地走访、视频接访等工作措施,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7.反馈问题: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主动。一是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力。议事规则只规定重大事项程序,没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部分物资未在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5月已完成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齐党务及纪检干部班子,明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担任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负责全院纪检监察工作,已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二是常态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联络对接,做到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班子会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院党组班子会议进行政治监督、程序监督,确保党组班子会议流程严肃,议事决策程序民主科学。已对采购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规定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及其他商品,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对涉及人事任职、推优评先以及推荐审查工作,做到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把好重要人事推荐入口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8.反馈问题:“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不明显。一是斗争意识不强。内部管理执行力不强,对需动真碰硬的工作不够强硬,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调研指导不够。院领导到基层法庭指导以年度考核工作为主,与乡镇工作联系少。三是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差距。个别班子成员审理重大案件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市中院《关于严肃办案纪律的十项禁止性规定》。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制度约束的作用,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防范和惩处相结合,对违反纪律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要求院领导定期下法庭调研,下半年以来每名院领导对七个人民法庭至少现场调研1次,深入了解法庭的党建工作、审判质效、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基础设施等情况,3名院领导对拟重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3个法庭进行点对点指导。加强对法庭重疑难案件的业务指导,引导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政法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巧用联调并调机制,推进多元解纷,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三是院党组调整理顺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案件。 9.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弱化。一是党建引领认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二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党组工作制度”、党员发展、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三是党员干部先锋意识“淡化”。活动开展不深入,部分党支部未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每月定期关注党费缴纳情况并进行提醒推送,对次月仍未缴纳人员进行全院通报。二是把党建工作制度执行责任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把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部门考核以及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各党支部邀请党组成员或机关党委委员进行指导,将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上报院机关党委,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契机,深入辖区内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30场次,普法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助力建设平安和谐的法治校园。7-10月我院由院领导带头,派出8名干警参加全县开展的“四大行动”,全力除隐患、防风险、护安全,协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履行党员义务,激励党员干警更好地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反馈问题:班子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一是班子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班子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肃。三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四是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已修订完善《中共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成员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对涉及与党组成员本人、直属亲属、特定利益关系人有关事项的决策,具有利害关系的党组成员必须回避。二是严肃执行班子议事规则,明确规定班子会议的召集、主持人、参加人员、议程等内容,规范会议程序。同时已做好退出班子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讲清议事规则。下半年以来共召开10次班子会议,均未有退出班子领导干部参会,做到了规范议事。三是综合办公室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通过党组会议的形式来研究和决定涉及全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班子成员充分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严格记录会议议程及党组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内容,确定专人记录党组班子会议,会议记录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核把关,杜绝会议记录内容散乱、关键记录缺失的情况发生。下半年班子在讨论一改建项目事项时,每位班子成员就项目进展、安全隐患及工作开展等方面发表意见,充分讨论与研究,会议记录内容清楚规范。四是明确班子成员决策表态顺序。首先由事项分管领导提请讨论,其他班子成员轮流表态发言,“一把手”待其他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完毕后,最后进行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下半年以来召开的班子会议,均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有效规范班子成员发言表态机制。 11.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聘用人员、使用干部不规范,法庭干部培养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法院核定的聘用人员数以及实有人数任务轻重等情况,严格控制聘用人员总量。制定《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探索创新人员管理考核方式,对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制度、实践锻炼制度、择优选拔和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年轻干警的管理和培育,切实提高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整改计划: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制度,通过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创先争优等制度,加强对年轻干警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实践锻炼制度,通过到下法庭、到办案压力大的各业务部门轮岗,强化年轻干部的锻炼实践,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择优选拔制度。着重考察年轻干部的理想信念、领导才能和工作实绩,建立择优选拔干部的制度机制,让青年干部脱颖而出。 12.反馈问题: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执行考勤制度不够严。二是会风会纪要求不严格。三是文印室承包管理不规范。四是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五是案件归档不及时。六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已将考勤人员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对干警考勤情况定期督查并通报,通报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全年绩效考核。二是严肃会风会纪。综合办公室及时发布会议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参会人员及时参会,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政治部负责督查会议会风会纪。三是规范文印室管理,文印室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物理隔离,秘密及内部文件不交文印室印刷,严防出现泄密风险。四是对全院干警因私出国证照进行收集汇总,对于遗失证照进行注销,做到应收尽收。并对全院干警的因私出国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更新情况报表。五是制订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案件结案后三个月内归档入库,有序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和移交归档;对于长期未归档案件,要求各部门及承办人在60日内完成归档。目前长期未归档案件已完成归档。持续加强归档管理力度,对于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归档的责任人,扣发相应的司法绩效奖,且相关责任人不得晋级、调离、异动等。六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津补贴。主动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一律追责处理。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院党组重视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没有形成牵头整改合力,政治部督促整改和纪检组监督整改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紧盯整改不彻底问题,加强推动整改。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带领整改责任部门围绕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对相关整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办,细化压实整改措施。下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违反从业禁令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盯紧审判执行、司法作风、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线索摸排,强化督察整改,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重大敏感案(事)件定期研判机制,强化网络阵地建设,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积极做好正面司法宣传,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稿61篇。财政纪律的执行由政治部进行监管,并积极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推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常态化夯实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弹。今年,我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获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集体,步云桥人民法庭获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1名干警获2022-2023年湖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整改成效凸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四个自信”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坚决的重要体现,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契机,以改进法院工作、提升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健全完善抓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党性锻炼,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审执工作,做到以巡察整改促工作、促发展。 2.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保持整改工作机制不停顿,紧盯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不放,举一反三,抓好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不断复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回头看”,总结整改成效,查摆不足之处,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已经整改且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从严从细从实巩固整改成效。 3.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对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的整改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将成功做法经验化,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压实责任,苦练内功,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奋力书写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368516;邮政信箱:祁东县富民路72号祁东县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 1482613816@qq.com。 中共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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