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3 16:18:31 来源:祁纪 作者: 录入:祁纪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中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中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中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优生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逐一评估、逐项督促,做到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同时,院党组着力从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规范等方面入手,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注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立足祁东检察工作全局谋划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以巡察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截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组移交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巡察期间交办的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巡察期间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办结8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够严格细致”的问题。 问题表现: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党建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领导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定期学习分析研判。今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研判2次,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3次,以“关键少数”带动引导“绝大多数”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三是练好宣传内功。邀请上级院新闻宣传、综合信息专业人员来院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了稿件、微视频创作数量及质量,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发表新闻稿件22篇,完成微视频宣传制作5期。 2.关于“刑事案件质量管理不力”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近年来瑕疵案件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个管理”。对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引导办案人理念转变,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开展瑕疵案件剖析讲评。对近三年来的瑕疵案件进行逐案分析,深入剖析案件中存在的实体类、监督类等问题,找准症结,提炼经验,以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案为鉴,补足短板,明晰思路,切实提高精细化办案水平。三是加强对标自查。分管领导组织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学习了《2023年度湖南省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报告》,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多发性问题,分组讨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问题表现二:近年来提起公诉后撤回起诉案件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证据标准。强化全体检察干警证据意识,聚焦证据的收集运用,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规范性、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各方面进行仔细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证据的质量得到不断提升,提高刑事检察案件监督质效。二是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机制。对于机制规定的相关疑难、复杂案件通过集体讨论的方式,确保案件决策的准确性,提升案件质量。 问题表现三:部分案件评查扣分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案件质量研判监控。制发《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扣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以量化标准为办案工作提供指引,促使干警办案更全面、客观、公正,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二是组织优秀公诉人授课。开展公诉法律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优秀公诉人结合典型案例,讲授案件背后的基本理论和文书制作的核心技巧,引导参训干警提升自身的“基本功”,精心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三是开展优秀文书评比。按照格式规范、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标准,对今年“自荐+推荐”的参选文书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文书2份,以优秀典型激励干警不断精进业务,提升能力。 3.关于“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立案监督质量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刑检部门集中开展“高质效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专题培训,引导转变立案监督理念,提高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能力。二是刑检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干警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清理,认真剖析案件情况,提升立案监督工作精准度,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对本院已办结的立案监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案件。 问题表现二:2021年以来制发的检察建议中社会治理类占比较少。对性侵、醉驾、帮信犯罪等突出问题,没有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本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基本任务表,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员额检察官年终考评。二是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学习《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和案例培育》,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培养大局意识,能动履职,提升制发检察建议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三是针对性侵、醉驾、帮信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制发了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4.关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2023年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运行指标考核排名靠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现代化检察工作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定,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现代化检察工作理念,正确看待数据和考核,更加注重精准、规范、全面开展民事、行政监督,更加注重聚焦“公益保护”,力争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监督案件。二是不断探索案件办理新方向,填补案件办理空白领域,实现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类型全覆盖,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覆盖3个传统法定领域、5个新增法定领域,办理2件新领域案件。 问题表现二: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其他领域的案件数量较少,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审慎探索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今年公益诉讼案件不仅覆盖3个传统法定领域、5个新增法定领域,还办理新领域案件2件。二是切实提升法律文书质量。组织法律文书写作专题培训2期,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发。三是全流程打磨培育典型案例。分管院领导带头办案、具体负责、亲自参与相关案例研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重点把关,避免出现瑕疵和错误。 问题表现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和开展公开听证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公开导向,阳光司法,对办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力求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其中。截至目前,民事检察有2个案件进行了听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各有3个案件进行听证。二是对涉及与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知识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1件。 5.关于“业务考评排名长期靠后”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2022年在全市检察业务考评中排名靠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导向,强化正确理念。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定,引导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确看待数据、考核和管理,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到实实在在的办案工作当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管理“转型”,形成工作合力。将简单数据管理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推进“管案”与“管人”的有效衔接。组织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制发《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扣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强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融合履职,倒逼干警严格规范开展司法办案活动,助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2024年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稳中有进,各条线核心数据保持健康向好的发展态势。 问题表现二:因优案加分少、瑕疵案件扣分多,2023年全市检察业务考评排名靠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流程监控。多维度开展对业务数据的流程监控,采取范围监控、重点监控和跟踪监控等措施,每月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承办人即知即改,提升全院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对办理的各类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2份。二是树立精品意识。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指导性案例,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案例培育意识,主动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积极申报典型案例。2024年获评省级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1件;市级刑事检察优秀案件2件、优秀办案团队1个、优秀办案检察官1人,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1件。三是严格执法督察。对于市院检务督察部门交办的瑕疵案件开展执法督察,核查办案责任人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及时作出相应处理。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市院检务督察部门交办的执法督察案件。 问题表现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应知应会测试平均分排名靠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赋能。举办检察业务素能提升专题培训班,分两批次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培训;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20人次,并邀请省院业务专家到院授课;督促各办案团队加强对新发布的司法解释的学习。二是传学讲学。开展传学讲学共5次,实现培训效果从“一人学”变成“大家学”。三是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组织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开展了检察业务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均为合格。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6.关于“队伍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人才引进手段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工作需要,精准设置公招条件,合理申报招录计划,确保人岗相适,2024年公招2人,实录2人。二是鼓励本院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深化检校合作,与高校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和双向选择原则,校方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供我院使用。 问题表现二:公招宣传发动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提升关注度。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矩阵,宣传本院公招信息,号召全院人员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平台进行转发和评论,广泛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二是讲好“故事”,激发报考意愿。利用“法治进校园”“送法下乡”“检察开放日”等专项活动,拍摄制作检察主题微视频,塑造检察官政治忠诚、业务精湛、实干担当的正面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报考意愿。2023年公招2人,录用2人;2024年公招2人,录用2人。 问题表现三:“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作表率,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杂案。二是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会议作用,对法律运用有争议,证据采集有困难,具有一定的信访舆论风险的案件,提请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存在把握不准确的情况下,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帮助年轻干警提升专业本领和综合能力,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三是与检察官助理谈心谈话,用坦诚的沟通,让其卸下思想包袱,强化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四是充分发挥传学讲学、导师带新人常态化机制、跟班学习的作用,开展传学讲学5次,导师带新人结对2对。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表现一:执行党费收缴制度有偏差。党支部收缴党费不及时,党员补交党费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退休支部进行一次党费收缴培训,重新核算退休支部党员月交纳党费的基数,2024年度已全部按实收取。二是加强党费交纳提醒。每月定期提醒党员交纳党费,月底核实交纳完成情况,党员每月已足额交纳党费。 问题表现二: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二是做好党务培训。组织了全体党务干部及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着力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 问题表现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发展党员材料范例,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二是积极向县直工委学习取经,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聚焦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8.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问题表现:“消超”的2名同志参加党组会并就“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表态表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记录党组会议。消超的2名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不享有表决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以更高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2.以更硬作风,始终突出常态长效。坚持常态长效整改,保持狠抓巡察整改的韧劲,把巡察整改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检察工作重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把阶段性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把整改过程作为转作风、提效能的重要抓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3.以更高标准,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巩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与完成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切实做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紧密结合,以扎实发展成果展现过硬整改实效,为祁东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263559;邮政信箱:祁东县永昌大道666号;电子邮箱:hnqdjc666@163.com。
中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