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东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3 16:19:23   来源:祁纪  作者:  录入:祁纪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中共祁东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中共祁东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祁东县司法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迅速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无一放过、无一漏项,把工作落实到人、把责任压实到位。

党组书记肖轲坚决扛牢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亲自主持召开了3次党组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同时在会议上亲自对反馈问题逐条剖析问题根源、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牵头领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和“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重大问题。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整改重要环节亲自参与,亲自监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巡察期间交办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

问题表现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2024年7月17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意见》,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及考核要求,强化学习管理。2024年8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的重要论述,领悟学习的重要性。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2024年4月7日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2024年学习次数已达12次。三是每月集中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确定的学习主题原则上不超过四个。四是每月集中学习前,根据学习内容设定研讨议题,均安排了2-3名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研讨交流发言材料已及时收集、装订成册。

问题表现二: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化、实效化,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列为局党组会议时的“第一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局党组会议27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7次;二是将“第一议题”学习与正在开展的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相融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问题表现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对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性进行了学习,强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二是局政工室时刻关注、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局党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传达学习,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7篇(次)。三是局党组已于2024年4月29日集中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2.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问题表现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文件和《中共祁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中共祁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分别制定出台了《2024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2024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2024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2024年9月5日,由我局牵头召开了祁东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和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了《祁东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树牢“一把手抓法治”思想,压实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祁东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其中党委工作部门述法人数10人,政府主要部门述法人数31人,乡镇(街道)述法人数50人。三是2024年11—12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了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对被督察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等情况进行督察。从督察情况来看,各地方和单位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明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问题表现二:法治氛围不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联合禁毒办、派出所、法庭等部门,深入全县251所中小学开展“禁毒第一课”251场次,持续开展“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宣传活动106场次,教育学生如何识别毒品、远离毒品,如何防范性侵害,防范校园霸凌等知识,受教育学生达20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开展行政复议进企业活动,我局于2024年10月份深入本县辖区67家企业,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推广“掌上复议”和“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平台”。2019年至今共立案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3起,办结23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三是“12·4”国家宪法日,多彩呈“宪”,联合县法院深入归阳镇开展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响应、共同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八进”宣传活动。

问题表现三:法治督查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和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案卷,涉及6个执法单位,经我局督促,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2024年7月份我局进行了实地回访。二是依法治县办2024年9月23日制定印发了《祁东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全县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12月9日下发了《2024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此次评查检查出不合格案卷5本,涉及2个执法单位。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通报》要求执法单位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在2025年3月前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位。

3.推行“枫桥经验”不到位。

问题表现一:未主动学习推介“枫桥经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9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县司法局2024年9月6日制定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全县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推动充分运用“预防在前、全面排查、调解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落地落实。

问题表现二:坚持运用“枫桥经验”不够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2024年10月9日制定了《祁东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编制了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员名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二是今年共召开了6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议,调度安排人民调解工作。2024年9月5日-6日举办了一期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各司法所所长和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共400余人,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员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要点》和《民法典》《人民调解技巧和实务》。三是2024年9月26日县司法局出台了《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认真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确保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处理。自巡察反馈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41件,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的不实。

问题表现:执行组织处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与受到组织诫勉谈话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对2人的情况在局领导班子内进行了通报。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加强公务员职级晋升时推荐、呈报、考察、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级晋升2人,2人均由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审查,出具了廉政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5.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管理混乱。

问题表现:政策不透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份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和《祁东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下发到全县24个乡镇、39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4个司法所,向镇、村两级进行宣传,提高了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正在审核2024年全县人民调解案件,确保将“以奖代补”补助补贴依规发放到具体承办案件的人民调解员账户中。

6.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实。

问题表现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祁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规范操作细则》规定,每季度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程序。二是2024年7月30日-8月2日常宁市司法局对我县开展了一轮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本次共评查了社区矫正案件在册和解矫的共463件,其中定为瑕疵案件6起,不合格案件0起,6起瑕疵案件现已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9月10日-13日市华新人民检察院对我局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检察,指出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我局一一对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于11月24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函复检察院,经过整改,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提升明显,全省智慧矫正平台工作考核满分。

问题表现二:社区矫正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社矫法》和《社矫法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法定时限内落实相应处理措施,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训诫和警告处分,相关处理决定全部按要求报送至人民检察院。二是局党组对2021年9月以来人民检察院发给我局的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在巡察反馈后均进行了“回头看”,实行专题研究、对未落实的3个事项按照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收到人民检察院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2份《收监执行建议书》,按照检察院法律监督要求,我局对2名不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训诫处分,对2名应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收监执行建议,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回复了人民检察院。

7.指导、监督律师工作缺失。

问题表现一: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处于“躺平”状态,律师事务所“四统一”规范管理未步入正常轨道。律师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4年9月14日召集全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会上再次下发了我局制定的《关于严格落实“四个统一”规范律所和律师管理的通知》文件,重申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二是2024年9月27日,我局组织全县40余名律师进行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三是强化日常督导检查。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局对各律师事务所共督查指导9次,重点内容为“四统一”规范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各律师事务所已全部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派案、统一收费和统一归档制度。在今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中,我县3家律师事务所均全部通过考核,被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评为合格所。四是对有违规行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我局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初步核实调查,及时上报移送衡阳市律师协会处理。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一起投诉举报律师和律所案件,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问题表现二:一些法律援助律师责任心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阅卷笔录、会见笔录、庭前准备清单、辩护词、结案报告等文书模板,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4年6月份将新的文书格式发放至各律师事务所,严格要求办案律师执行新的文书格式要求,阅卷笔录需对案件重要的证据进行记录及分析、会见笔录需与当事人详细沟通案件辩护思路、辩护词要引用相关法律条款等。二是我局2024年7月18日制定下发了《祁东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并根据此管理办法对2024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办理效率、案件回访反馈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考核。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督考核,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今年受理的770个法律援助案件,未存在案卷质量不合格现象,未发现法律援助律师存在责任心不强,怠于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和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利益的行为,未收到投诉、不满意的反馈。2024年11月份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为60%,获得2024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8.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重滞后。

问题表现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统筹调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积极向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汇报,局主要领导还多次亲自到司法所现场指导、监督建设项目。二是通过努力,截至2024年12月我县已建成模范司法所3个、规范化司法所15个,且已全部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全面完成了省司法厅下达的建设目标。

问题表现二:力量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9月份在县委关心下已经任命了4名副科乡镇司法所所长。二是局机关所有借调借用人员已全部清理回司法所上班,全县仅剩2个“1人所”。

整改计划:一是我局已向县委呈报解决剩余2个司法所所长的任命问题,县委已纳入议事日程;二是计划通过2025年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途径予以补充司法所人员5-6名,彻底解决“1人所”问题。

问题表现三:履职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司法局2024年9月10日出台了《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目前全县24个司法所均已开展对乡镇行政执法业务的指导,对乡镇(街道)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二是县司法局将各司法所支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司法所的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并适时通报。

9.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力。

问题表现: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不“驻”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局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他2名工作队队员进行了调整更换;二是召开了全体队员会议,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驻村工作中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局党组每月与蒋家桥党委、政府和小坪村村两委沟通联系,了解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情况。

10.干部队伍管理松散。

问题表现一:干部队伍专业素质不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中央、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政治和业务培训8期56人次。二是县司法局今年举办社区矫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业务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212人次。三是2024年通过全省公务员统一招考招录了2名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乡镇担任司法助理员。

整改计划:一是通过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多形式专业培训和为学习考证提供便利等方式,在全局营造勤勉积极、奋发向上的环境氛围,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学习激情,提升专业素养和层次,二是从全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充实到合同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股等专业要求高的岗位。

问题表现二:干部“闯、创、干”精神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2024年8月13日研究出台了《祁东县司法局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将“创、闯、干”表现纳入全局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局内设股室股长拟任人选经局党组研究,已呈报县委政法委,政法委回复近期将组织考察任命。

整改计划:配合县委政法委对局内设股室负责人进行考察、任命,今后如遇局内人员变动,将及时研究呈报上级相关部门提请考察任命。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表现一:民主生活会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程序,严格落实材料“一把手”审签制度,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在会前认真总结、撰写检查材料,如实全面报告个人事项。

问题表现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专门进行通报分析;二是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坚决落实相关程序和要求,明确由支部书记负责对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坚决杜绝“批评与自我批评”变“互相夸奖”,“支部讲评”变“点名表扬”的现象,保证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中共祁东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在强化攻坚克难、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效上持续发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2.全力以赴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实行“台账销号制”,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3.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抓好落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同时,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重新审视,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加大制度执行落实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309136;邮政信箱:祁东县县正西路81号祁东县司法局办公室(收),电子邮箱:qdsfxz@163.com。

 

 中共祁东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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