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致富”出人头地,女副总先后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企图“借鸡生蛋”;拙劣的“偷梁换柱”之术,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居然无人识破……9月13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兼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副经理黎赛男挪用公款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黎赛男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追缴其未归还的公款1150余万元。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郴州市苏仙区监察委员会向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件。
私欲膨胀,女副总企图“借鸡生蛋”
身在保安公司,却没能保住自身“安全”,这句话用在黎赛男身上十分贴切。
财会专业出身、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黎赛男成长之路可算平坦,1995年毕业后分配到郴州市公安局行装科工作,光荣地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因工作认真负责,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1996年开始兼任郴州市保安公司会计,2004年被保安公司任命为财务部经理,2012年被任命为保安公司副经理,分管财务兼任财务部经理、会计。在黎赛男看来,自己生活的字典里,从小以来都一直是一帆风顺的,未想一次失败的婚姻,彻底改变了她的思想和命运。
黎赛男于2004年1月结婚,2006年3月就离婚了。失败的婚姻对她打击很大,一无所有地走出来还欠一屁股债,就连房子都是被法院查封的。之后的几年,她的心情一直很抑郁,疾病也不断,一直依靠父母和姐姐的接济与帮助。环顾周围的同学好友们,一个个意气风发,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再想到自己三十多岁了依然形单影只,情感上没有归宿,经济上也是如此窘迫,穷困潦倒的黎赛男在思想上发生了转变。
想到自己从小以来获奖无数一直都是老师同学心目中的骄子,想到自己堂堂一个研究生智商应该不比别人差,如今却落到这般境地,黎赛男心有不甘,她开始挖空心思寻找发财致富的渠道,希望“赚取财富,走出困难,早日堂堂正正地站起来”。思来想去,她终于找到一条“借鸡生蛋”的好路子,那就是挪用公款炒股。于是从2011年开始,黎赛男利用自己主管财务和网上银行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股票打新,后来偶尔买些股票。尝到一些甜头以后,她的胆子开始变得越来越大。就这样,她先后54次共挪用公款813万元用于炒股。
“作为一名财会专业出身的硕士研究生,应该说黎赛男个人智商还是不低的,但她的智商却用错了地方,用到了歪门邪道上。”该案承办人介绍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黎赛男平时接受过党纪法规教育,起初她心里也感到过忐忑与不安,但金钱诱惑和侥幸心理最终战胜了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加之多次作案后公司一直风平浪静无人发现,她越发无所顾忌。
2014年9月,胃口越来越大的黎赛男开始“改行”炒期货。到2016年11月,她先后18次共挪用公款人民币317万元用于炒期货。与此同时,黎赛男从2012年至2018年3月期间,还先后15次共挪用公款15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药品。
鸡飞蛋打,情急下不惜“饮鸩止渴”
原本想“借鸡生蛋”,不料折腾了好几年,不但“蛋”没有生下来,连“鸡”也给弄没了。到2017年4月左右,黎赛男因炒股、炒期货累计亏损六百多万元,此时的她已然成为一名输红了眼的赌徒。
窟窿捅大了,疯狂的女副总又想到了什么办法来弥补?
就在这时,抓狂的黎赛男认识了某小区的开发商肖某,她将挪用亏空公款的事情告诉了肖某,肖某提出让黎赛男投资一些大项目来挽回损失。
肖某向黎赛男介绍,他正和一个朋友一起在运作一个房地产项目,他们俩人就负责这个项目融资居间服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运作。肖某要黎赛男出钱,反复承诺会回报其500万元好处费。面对这有如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黎赛男抱着病急乱投医的心态,不假思索就同意了肖某的建议。
在肖某的撮合下,2017年11月15日,黎赛男和这个项目总负责人所在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协议》,同年11月16日又和承建公司签订了《关于垫资支付履约金协议书》。这两份协议主要内容是黎赛男垫资100万元履约金可获得500万元风险报酬。协议签订后,为了尽早促成项目,获得500万元报酬,黎赛男便挪用公款235万元进行该项目的运作,另外还挪用了120万元给肖某用于其公司运转和日常开销。
然而,黎赛男的财富神话终究没能成为现实。2018年1月27日,肖某因其他诈骗问题被东莞市公安机关带走。原来,自称为开发商的肖某,只不过是该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所谓的能赚大钱的房地产项目,也不过是一座海市蜃楼罢了。
2018年1月29日,因保安公司改制,黎赛男须回郴州市公安局工作,面对财务上的交接,深知纸里再也包不住火的黎赛男整日整夜寝食难安。她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彻底绝望,生无可恋,也没有任何颜面再活在世上,无法面对所有人。思忖再三,她鼓起勇气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家人,家人既震惊又气愤。最后,在家人的极力劝说下,黎赛男主动向郴州市纪委派驻郴州市公安局纪检组投案自首,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我身为一名接受过无数警示教育的光荣的人民警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知法犯法,我深知自己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同时也伤害了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家人、同事、领导等,也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耻辱和伤害。”黎赛男在忏悔书中如是写到。如果说最初个人心态的失衡导致她迈出了腐败的第一步,那么思想防线的彻底失守,在面对金钱诱惑和自己贪欲时的无条件投降,则让她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监管缺失,小伎俩竟能“瞒天过海”
2011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是黎赛男疯狂挪用公款的7年。这7年里,保安公司公存账户里的钱几乎就成了黎赛男自家保险柜里的钱。对此,有人不禁会问起,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难道就没有人发现过异常、提出过质疑吗?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公司的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哪里去了?
其实,保安公司一直有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在2009年7月还以文件形式出台了《郴州市保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司会计机构设2-3个岗位:会计、出纳;会计与出纳工作必须责权分明,单位的预留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应当按规定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但事实上,保安公司的出纳根本就形同虚设,相关事项均由黎赛男一人处理。此外,保安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的个人印鉴章、公司多个公存账户网上银行的U盾以及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皆由黎赛男一人保管。也就是说,黎赛男几乎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随意动用公司的公款。2011年1月4日,黎赛男挪用的第一笔50万元公款,就是使用其保管的公司公存户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U盾,直接进行网银转账操作的。
此外,这7年里,其实每年保安公司都有内部审计。那么黎赛男又是如何应付财务审计呢?自认聪明的黎赛男都是通过造假对账单通过了审计,她选择余额比较简单或者对账单不规范的银行,仿造对账单,或者直接伪造虚假的对账单。期间,有一次郴州市国资委对保安公司进行过一次财务审计,由于一些票据丢失没有做财务凭证,黎赛男发现公司账户上有264477.24的资金缺口,为了应付审计,她伪造了一笔支付养老保险金264477.24元的财务凭据来做账,后来她将该笔资金转入个人建行账户内。如此拙劣的小伎俩,居然让她一次又一次蒙混过关。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流于形式的监管、机制漏洞的失察也会将公共财产暴露于风险之下。”该案承办人指出,黎赛男从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到接受法律惩处的被告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其个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和爱情观,没有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另一方面,反映出其所在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亟须填补,相关监督机制亟待完善,有关部门应以此为戒,尤其是涉及人事、经济等关键环节,更应加强规范和管理。
因为监管责任的缺失,相关责任人员也已经被立案审查,相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郴州市苏仙区纪委区监委曹立林、杨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