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廉评: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2019/3/22 15:09:52   来源:祁东纪检监察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近日,赫山区纪委监委对7起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3月15日 三湘风纪网)

    人民群众对于官方的通报,最常联想到的是批评和惩戒,像这种“肯定式”通报,释放的正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积极信号。纵观通报的这7起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不是那种皆大欢喜式的褒奖,而是在厘清相关事实、清晰划分责任之后,进行的“奖和罚”。

    当前,社会上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复杂的现实生活和矛盾冲突中,我们不能排除有的公职人员会遭到不实举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为此,我们应当健全激励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壮胆,在其遇到挫折时帮一把、失落失意时拉一把、受到排挤时挺一把,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保护和褒奖担当者、负责者。

    现实情况是,敢于担当和作为的干事者必然会受到一部分心存不良者的嫉妒,他们就会处心积虑地用诬告、陷害、诽谤等卑劣手段进行报复。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也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问题,激浊扬清,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既是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更是为干净担当者“撑腰”,有利于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我们要注重选用的是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和真理的人,是那些在困难矛盾面前勇于承担重任的人,是那些解决难题时有思路有办法的人,是那些能够打开局面、开拓创新并卓有成效的人。针对那些对有关公职人员的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保持头脑清醒,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慎之又慎,既不放过腐败分子,也不要让遵纪守法、担当作为的公职人员蒙受不白之冤。

    对经查证确属诬告陷害的举报,受理机关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调查结果,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于那些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应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惩。如此才能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为新时代的发展创造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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