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28 8:51:36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我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石亭子镇原治塘村支部书记郑欢元、会计李得国违规开支挥霍浪费村饮水工程和公路建设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郑欢元和李得国负责原治塘村饮水工程和公路建设的财务收支,收支情况未记入村集体账。该村饮水工程和公路建设项目共向上级争取拨款和社会捐助资金174000元,支出 156884.18元,其中差旅费、招待费等开支高达62194.5元。郑欢元、李得国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太和堂镇原文明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佑章虚列开支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原文明村硬化窑冲坑至邵阳县洞连铺村村级公路,全长1.7公里。刘某承包了该工程的施工,双方合同约定总造价110.86万元,其中国家拨款资金68万元,村自筹资金42. 86万元。黄佑章与原文明村会计同工程承包方刘某在工程结算时商定,村自筹资金部分只需付27万元便算结清该项工程款。2015年并村改革后在新村财务合并时,黄佑章将自筹资金42.86万元的剩余部分15.86万元作为刘某的应付未付款记入村财务账,意图骗取该笔村集体资金。黄佑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玉溪村临时工委主任职务。

    3.凤岐坪乡凤歧坪村临时工委书记杨和荣、村会计曾吉明弄虚作假办理五保户供养手续问题。2008年,杨和荣同志在明知杨某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村会计曾吉明采取填写虚假资料的方式,违规为杨某办理了五保户分散供养手续,致使杨某某违规领取五保供养金14495元。杨和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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