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廉评:扫黑除恶须打准“七寸”
2019/5/8 8:42:27 来源:祁东纪检监察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近日,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了7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这7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有的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有的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4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黑恶势力是横生在社会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长期以来,他们拉帮结派、强占豪夺、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 从近期媒体频频曝光的涉黑涉恶案件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往往在于极少数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发展壮大提供机会和空间,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帮助其获取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与黑恶势力团伙暗通款曲、沆瀣一气,充当其“保护伞”。“保护伞”的问题,已经成为黑恶势力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所以,真正的黑恶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除不掉这些“保护伞”,社会就难以安宁。 正所谓,“打蛇要打七寸。”扫黑除恶也必须打准“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只有坚决打掉涉黑“保护伞”,才能真正根除黑恶势力。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从这点来看,中共中央作出扫黑除恶的决定高瞻远瞩,直指问题关键、宛如釜底抽薪。 当前,扫黑除恶显然已经进入深水区,特别是牵涉到政法司法部门,一些公检法干部本应忠于法律、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为虎作伥,令人心寒。如最近衡阳市恶势力“保护伞”案在祁东县人民法院开庭,本案中郭某作为一名警官,不仅忘记了自己应有的神圣职责,反而将手中的权力用于为他人提供保护,收受赞助,并帮助恶势力逃避惩处,充当“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对标中央要求,把打赢这场攻坚战作为坚定“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无论涉及的“关系网”有多复杂、“保护伞”有多少层,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对牵涉到公检法的“保护伞”,更不能姑息含糊,必须核查到底,深挖各类腐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实现“扫黑”“打伞”与“反腐”同频共振,确保扫黑除恶换来海晏河清、天朗气清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