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自治区发改委等24个单位开展巡视
9/23/2019 10:30:08 AM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截止到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已全部完成进驻。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第六轮巡视派出12个巡视组,将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对兴安盟扎赉特旗等6个旗县开展巡视“回头看”。 从9月15日开始,被巡视地区、部门先后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巡视办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组长分别向被巡视区直部门党组(党委)、旗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并作动员讲话;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按照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要求,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对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将紧紧围绕“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净化政治生态”三个方面,重点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组(党委)落实全面领导责任情况、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政治立场情况、精神状态情况、本领能力情况、担当作为情况、整治“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情况、持续纠治“四风”情况、防控廉政风险情况;对6个旗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情况、落实整改责任情况”四个方面,重点检查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干部作风和担当作为情况,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推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动员会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对标中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重大部署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一同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本轮巡视为契机,全面落实政治巡视、政治监督要求,增强接受监督、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力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把此次巡视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政治复查”的过程,作为接受党组织考验和党性锻炼的过程,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据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部门现场巡视时间45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专项巡视受理反映被巡视区直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下属单位、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视“回头看”受理反映被巡视旗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