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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017 4:26:42 PM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1、祁东二中教师黄中意暑假违规补课收费案。2016年暑假期间,祁东二中教师黄中意违规组织本班25个学生参加培训班补课,按850元/人的标准,共收取21250元培训费。2017年4月25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黄中意警告处分。

    2、玉合街道中心小学(七小)教师刘玉娇有偿家教家养和违规补课收费案。2017年上学期,刘玉娇利用中午学生休息时间对9名学生进行补课,按600元/人的标准共收取补课费5400元。另带养了5名学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收取生活费共计100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刘玉娇记过处分。

    3、洪桥街道四小教师李百花有偿家教家养和补课收费案。2017年上学期,李百花在洪桥街道四小附近租房带养学生四人,共违规收取生活费52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李百花记过处分。

    4、玉合街道洪丰中学教师邹旭月有偿家教家养案。2017年上学期,邹旭月在洪丰中学家属宿舍D栋401室带养学生11人,违规收取生活费共计429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邹旭月记过处分。

    5、洪桥街道洪桥一中教师林美玉有偿家教家养案。2017年上学期,林美玉在家中带养了5名学生,共违规收取生活费150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林美玉记过处分。(祁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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