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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发在祁东县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上的报告
10/21/2020 3:55:12 PM   来源:祁东风纪网  作者:祁纪  录入:祁纪  

维护制度权威  保障制度执行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在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杨 宏 发

(2020年3月)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登峰书记作了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立场不动摇,聚焦任务不散光,履责担当不含糊,持续释放管党治党越往后越严、越往后越紧的强烈信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性不断增强。

      (一)坚定“两个维护”,扛牢政治责任。一是把准政治定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纵深发展。坚持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报告工作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汇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2019年,县委常委会先后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县开展各级书记讲廉政党课200余场次。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不定期约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三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及时调整了工作岗位。三是净化政治生态。严把廉政审查关,防止“带病表彰”“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对4393人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审查意见进行及时、准确的回复,其中否决20人。着力治病树、拔烂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卫健局4名班子成员严肃问责,局长、书记均被免职并立案处理。对政治敏感性不强,在防汛救灾的关键时期擅自脱岗的步云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书记、镇长均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的10件问题线索、70件信访举报件,均全部办结。共立案26人,5名科级干部被免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6人,督促县公安局查办县富军综合医院骗取医保资金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刑事拘留14人。在巡视期间,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对全县263个单位共追缴2016年以来违规资金2021.17万元。

      (二)聚焦监督首责,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把握节点强监督。紧抓突出问题,紧扣重要节点,紧盯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督查。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工作作风情况开展明查暗访11次,约谈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23人,问责17人,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157人。二是深化巡察强监督。开展县本级巡察2轮,市交叉巡察1轮,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视。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454个,移交问题线索36条,现已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8人,移送司法6人。对22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率96%。三是用好派驻强监督。根据机构改革适时调整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并建立跟班学习制度,通过实战练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执纪能力有了普遍提升。2019年,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180余次,立案67件,诫勉谈话42人,提醒谈话96人。

      (三)围绕“三不”机制,一体协同推进。一是抓严查处惩治,形成不敢腐的震慑。2019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3 件,结案184件。给予党纪处分109人,政务处分89 人,组织处理26人,涉及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按四种形态分类:第一、二种形态177人,第三种形态21人,第四种形态10人。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在未采取留置措施情况下,成功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起。不采取留置措施突破案件,对调查取证及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约了办案成本,降低了安全风险,湖南纪检监察动态2019年第16期以《不用留置措施突破案件,倒逼迈向高质量发展》为题,对我县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类案件作了经验推介。二是抓实整章建制,形成不能腐的制约。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案件办结之后,由联点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领办案人员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均要作表态发言。如,针对县卫健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与会人员都表示思想触动很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暂行规定》《祁东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公务接待和开展公务活动交纳伙食费暂行标准》《祁东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弘扬正能量,鞭挞假恶丑。督促指导县直相关单位开展“道德模范”“廉洁家庭”“最美扶贫干部”等典型选树活动;结合庆祝建国70周年,联合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辉煌七十年,祁东好家风”廉洁演讲比赛以及廉洁家风好故事征文赛;制作了《贪欲之祸——祁东县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370场次,受教育党员12000余人次;针对祁东县国土城建领域多名领导和干部被查处的情况,根据市纪委的安排,配合市电视台进行《蜕变的初心》摄制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向力力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关于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题党日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四)紧盯民生问题,抓好专项整治。一是严抓“越级访、重复访”专项治理。以开展“大清理、大办结、大提升”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加强信访处置工作,越级访、重复访同比分别下降21.33%、23.74%。实行领导接访、包案制,班子成员开展大走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460人次,对梳理的22件信访积案,压实“五定六包”的责任,实行综合施策、重点突破,其中8件已完全息访,上访人已签订息访承诺书。二是严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县派出2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点穴式”的方式,加大对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扶贫行业部门督查力度,做到一月一主题,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集中约谈责任领导和扶贫工作人员41人,扶贫领域发现问题280件,受理举报99件,立案136件,结案108件,查处405人,组织处理301人,党纪政务处分107人,移送司法9人,追缴资金717.44万元。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问题22起,处分51人,党纪政务处分46人。三是严抓“打伞破网”专项工作。通过上级交办和本委自办,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条,按照“三必问”“六必查”的要求现已处理25人,其中立案审查1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组织处理10人。对县公检法司等部门20名工作人员因涉及办理龙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存在失职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8大项11类问题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失职”问题,严肃查处了我县拓东屠宰场“肉霸”问题背后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失职问题。

      (五)注重严管厚爱,锻造执纪铁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等为载体,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要求。邀请专家讲述王如痴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与全体干部“话初心”“明初心”,补足理想信念之“钙”,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选派24人参加省市县三级跟班轮训。贯彻全员培训要求,举办实战业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专家授课,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就《规则》《规定》以及中纪委制作的学习光盘开展了专题培训12期,为确保培训效果,每次培训都进行了闭卷考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队伍,加大干部系统内外选拔交流力度,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严防“灯下黑”,受理纪检干部信访举报27件,立案5件5人,书面函询6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广大纪检干部的团结奋斗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县监委,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重业务、轻廉政,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得不实,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工作落实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二是“四风”日趋隐蔽化。“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的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三是信访矛盾比较突出。越级访、重复访同比有下降,但时有反弹,对上访群体动态掌握不够。四是发挥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作用不够。针对发案原因、特点进行剖析较少,在教育党员干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方面下力气不够。五是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不够强。存在“知识空白”、“本领恐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与新时期新担当新作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的视野、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和行动,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

      (一)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对制度的践踏,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严防“破窗效应”,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从严查处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以有效问责追责强化制度约束刚性作用。

       (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坚持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总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权力在哪里集中、监督就聚焦在哪里,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把监督的触角融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意识,在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同时,做到案件查办、整章建制、警示教育各环节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实现执纪执法的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协同推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有效处置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锻造一流执行力纪检监察队伍必须做到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尊崇制度、敬畏法纪,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等党纪法规赋予的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工作,不滥权越权。着力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决杜绝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定性量纪,用准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运用法规制度能力。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互相制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监督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在加强政治监督、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聚焦发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个祁东”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到“四个纳入”,坚持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以铁的纪律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守护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监督检查、日常巡察的重点,着力纠正学习不及时、领会不深、学用脱节等问题。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督促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二是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减税降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开展到哪里。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 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党性作风不纯、履职不到位、监督审核不严等失职渎职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三是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严格执行中央巡视精神,紧扣“两个维护”,突出“三个聚焦”,继续采取“一托二,多合一”的方式,确保2020年常规巡察全覆盖。创新巡察方式,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机动性、灵活性特点,强化对三大攻坚、扫黑除恶、巡视反馈、营商环境、工程项目、信访诉求等重大决策、重点领域的专项巡察,增强巡察问题线索发现能力,确保巡察“回头看”效果。四是全面发力净化政治生态。开展“政治生态净化年”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接天线、搞攀附,“提篮子”“打牌子”“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对“围猎”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的要列出清单,决不能提拔重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党员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将斗争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

       (二)坚守人民立场,标本兼治释放反腐红利。一是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强化25个督查巡查组和4个暗访工作小组的督查作用,每月采取一主题、“四不两直”“点穴式”的方式,加大对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扶贫行业部门督查检查力度。深化“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加大问题线索发现力度和直查直办力度,严肃查处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拓展“互联网+监督”平台功能,提高大数据分析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二是坚决推进“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问责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问题,提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精度和实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 结合起来,严查涉黑腐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和基层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三是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部署检举举报平台,基本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和大数据应用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和全流程监控,以及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重视初信初访,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优化办理流程,做到简繁分流、快查快结,提升办理实效。推动领导包案和接访下访常态化,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开展“多年、多层、多头”信访治理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好阳光处访、日常考核、重复越级信访备案、提级办理等办法,下力气解决越级访、重复访突出问题。四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重点查处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严查违规投资、违规担保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查地方平台公司融资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加强证照管理工作。

      (三)深化体制改革,增强监督的关联性、互动性。一是以专责思维推进“三项改革”。认真履行协助职责,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政治生态研判等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决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新起点上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内部工作流程再造,落实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刻把握“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本质定位,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二是以融合思维推进“四项监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完善监督机构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责任,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三是以系统思维推进“三不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深入查找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内控机制,把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廉洁文化的化风成俗作用,大力弘扬本土廉洁文化,讲好廉洁故事,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

      (四)强化监督专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一是着力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建立健全各单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备案制度,重点监督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上级纪委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巡察和派驻机构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亲属经商办企业,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要重点关注。二是着力提升日常监督效率。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整体研判,建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廉政档案,提高“画像”精准度,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使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平台,落实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措施,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家庭、身体、作风状况,督促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三是着力推进精准规范问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督促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履行问责职责,形成问责合力。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事求是开展问责,切实防止问责不到位、层层加码等问题。

      (五)坚持破立并举,涵养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一是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省委回头看的要求,系统梳理分析本地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找准突出问题,促进整改落实。严肃查处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走过场、搞形式、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继续精简会议、简报,大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坚决防止“痕迹管理”沦为“痕迹主义”。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开展“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整治,查处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坚决纠正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把责任推给基层的行为,切实为基层减压减负。二是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继续盯住公款送节礼、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不放,抓住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典型问题,精准发力、持续加压。着力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在巩固深化拓展上下功夫,针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推进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惩治力度,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三是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防止勾肩搭背、利益输送和谈商色变、为官不为。落实好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对敢干事、能干事、想干事的党员干部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基本原则,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惩诬陷造谣者。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耐心细致做好教育转化、心理疏导工作,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

      (六)提升斗争本领,打造一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站稳政治立场。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能力,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健骨,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二是练就过硬本领。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办案安全为重点,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办案讲评、跟庭观摩等实战练兵活动,多方位全角度提升一线执纪执法人员职业素能。加大法律、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内外交流,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统筹推进干部遴选工作,尽快解决委机关、派驻、巡察缺编空编问题。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法两规”“十不准”等相关规定,强化机关内部运行效能管理,加强从问题线索到移送司法的全流程把控,做到专人专责、闭环管理,坚决防止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积极探索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方式,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影响接受请托、受托违规办事,对违纪违法的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五个祁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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